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清明节前制作刊播主题公益广告的通知》要求,校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制作刊播主题公益广告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以展现清明节文化内涵、弘扬民族文化、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倡导文明祭扫为主题,在全校传递尊重生命、缅怀先人、传承文化以及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主要为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近期发布及省文明办公益广告作品库中的相关内容,可登陆“中国文明网”和“河南文明网”公益广告栏目获取。
二、请各单位积极拓展平台载体,围绕清明节文化主题,加强创意设计,创新表达方式,注重与环境氛围相协调,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传递出清明节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发动师生创作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报送2条(平面、视频各一条)公益广告作品,校文明办将择优向上级文明办推荐。电子邮箱:xxxywmb@126.com,联系人:李想 3682576。
新乡市文明办
2024年3月20日